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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年全市物业管理工作要点

2015-6-30 10:32:49      点击:1


2015年,全市物业管理要围绕全局中心工作,坚持以“服务业主·共建和谐”为核心,从“重点工作、创新工作、基础工作”三个层面抓好行业监管,大胆探索创新,规范服务行为,不断提升我市物业管理水平。

一、落实物业管理重点工作

1、做好收费政策调整工作。准确理解,认真贯彻《重庆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》,切实做好实施前后的衔接工作。加强监督管理,促进物业服务收费政策调整的有序进行,建立健全质价相符收费机制。

2、力争年内出台实施细则。对2014年起草的《重庆市物业管理实施细则》进行进一步修改论证,增强操作性和有效性,力争年内早日出台。同时,配合市人大开展《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》调研工作。

3、完善服务标准化工作。实施《重庆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》,健全住宅物业、商务楼宇及工业物业三大地方标准化体系,改变物业服务质量、价格难以评估的现状。 

4、促进民生实事顺利完成。积极配合消防部门实施老旧居住建筑设施改造,把2015年民生实事落到实处。 

二、强化物业管理创新工作

5、探索破解业主组织工作难题。一是针对部分业委会成员履职能力不足问题,指导镇街加强业委会成员培训,属地探索业委会考核机制。二是督促镇街做好对业主委员会委员准入资格条件的指导,提升业委会素质和履职能力。三是指导帮助镇街将《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》确定的“物业管理联席会议”制度全面落到实处。四是引导小区公共收益纳入物业专项维修资金,规范管理和使用。五是学习借鉴,探索建立业主委员会工作规范。

6、制定物业项目交接行业规范。抓紧开展《重庆市物业服务企业退出机制研究》课题研究及其成果的转化,指导物业管理工作实践。对物业项目交接不履行相关义务、引发小区矛盾的物业服务企业,依法严肃处理。

7、引导扶持企业做大做强。一是引导和鼓励品牌物业企业输出管理服务,开展强强联合,以强扶弱,实现双赢。对企业兼并重组中涉及的资质变更、物业项目移交和物业费划转、物业服务合同重签等事项,要给予引导帮助,协调解决实际困难,促进企业资源有序整合。二是通过物管协会搭建平台,引导企业在做好做实物业服务基础上,抓住创新多元商业模式、新技术运用等契机,扩大服务领域,增强盈利能力。三是积极开展物管创优达标。努力完成物业管理示范小区培育创建工作,顺利实现政府工作目标任务,并支持符合条件的物业企业上档升级。四是促进局属企业改革与发展,重点要立规矩,建制度,定考核,促规范。

8、鼓励试点创新维修资金使用审核机制。加强物业专项维修代管资金的监管,对申请使用大额度资金的工程项目,可通过引入工程总价评审机构进行预(决)评审。

三、夯实物业管理基础工作

9、加强物管行业监管。继续推行和完善物业服务企业升级业主评议制度,坚持将业主满意度作为物业服务企业升级的必备条件。要通过市场整顿等手段,对物业企业进行核查清理,对不符合资质条件、服务质量明显下降及经常引发小区矛盾的企业,通过“关、停、并”等手段进行清理整顿。

10、切实做好宣传培训工作。各地要加强与当地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系,争取有利于行业发展的理解和支持。加强与主流媒体和大型网媒的互动沟通,加强行业协会网站及杂志平台建设,确保行业报道的专业性、客观性、公正性和及时性。开展多形式、多层次培训活动,让广大企业、业主加深对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理解。依托局宣教中心、行业协会等平台,搞好市、区县、镇街物管队伍三级培训工作,开展物业管理员、经理班、物管师班等多层次的培训教育;指导行业协会及物业企业比技能,找差距,展风采,增加行业凝聚力,全面提升物业行业从业人员素质。

11、加强区县工作经验交流。开展不同层次、不同地区的物业管理专题研讨;鼓励自行或联合组织有关课题研究工作,促进研究课题成果转化,共同探索破解行业发展难题。

12、妥善处理物管矛盾纠纷。正确认识物管矛盾特点及其客观性,不断缓和和化解矛盾纠纷;区分物管矛盾与小区矛盾,按照“谁许可(审批)、谁监管”的原则,确定不同主体违规行为的认定和查处责任部门,形成工作合力;逐步建立和完善及时属地化解物管矛盾的长效机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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