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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安勤务制度

2014-12-11 10:58:06      点击:

如何打造合格的重庆保安,尽心尽力保障客户的财产生命安全!在此为您介绍所了解到的保安勤务制度。

  一、交接班制度

  1.上下班人员均实行列队管理,按时交接。交班值班员(班长)在站队时,必须了解治安员交接情况,对交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予以解决并向主管领导汇报。

  2.按时交接班,接班人员应提前10分钟到达岗位。接班人员未到达前,当班人员不能离岗。 3.接班值班员(班长)在站队时,要向各保安员讲明交接班注意事项,并做好检查督促工作。

  4.接班人员到工作岗位进行交接,交班人必须向接班人详细讲明待办及注意事项。接班人要详细了解上一班执勤情况和本班应注意事项,应做到“三明”,上班情况明,本班接办的事情明,物品,器械清点明。

  5.交接人在下班前必须填好值班记录,应做到“三清”,本班情况清,交接的问题清,物品,器械清。

  6.交接的对讲机及其他器材必须当面检查清楚,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给队长,值班人员做好记录,并追究当事人责任。

  7.交接时要做好记录并签名,班长(队员)之间相互协调做好交接工作,并做好交接记录。 8.当班人员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,不能移交给下班人员,事情要继续在岗处理完,接班人协助完成。

  二、请示报告制度

  1.保安员遇有紧急情况和重大问题时,要及时,具体,准确地向上级领导和厂务主管等有关部门请示,报告。

  2.对上级领导和厂务主管等部门有关处置紧急情况的工作报告,要立即,坚决执行,执行结果要及时反馈,并做好详细记录。

  三、勤务登记制度

  1.勤务登记由当班人员负责记录。

  2.勤务登记的内容:主要记载上级指示,通知,交办的事项及值班期间发生和处理的问题,记录必须清晰,准确,全面。不得随意涂改,并妥善保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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